最近,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局副局长张有德先生发表了以我为主人公的严重失实的两篇文章。一篇于2006年8月21日刊发于《中国民航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另一篇于2006年9月16日刊发在《天津日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张有德先生发表这两篇文章前后没有与我进行任何联系。张文中几乎所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下面我只挑选一小部分内容做一说明。
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24人团伙“套路贷”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宣判,2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抢劫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5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侦办3100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她站在储奇门人才市场等机会,等来一个男人。男人问她做不做保姆,她说做。男人问她要身份证,她就把那张捡来的身份证给了男人。她跟身份证上的人还真有几分相像,男人没有仔细辨认,也是为了省5元钱的登记费,便私自把她带回家。




